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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电梯上海分公司未按规范要求维保电梯被罚3万元时间:2022-06-21 近日,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闵处〔2022〕122021005624号)显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经查证,当事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系虹莘路3079号上海圣嘉门诊部一台在用的曳引式电梯(设备代码:31503101122014070041,登记证编号:梯沪LQ355)的维保单位。2021年9月28日,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见该曳引式电梯底坑积水约2厘米,轿厢和对重缓冲器已超过使用期限。 经查证,该电梯电子维保记录上显示最近一次维保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维保类型为半月保,状态为正常维保。但执法人员调取2021年9月15日监控录像并经确认,电梯维保员当天并未对该电梯进行维保。即当事人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5002-2017)要求对该电梯进行半月维护保养。 另查证,该电梯的轿厢和对重缓冲器自2014年开始使用,使用期限为5年,截至案发缓冲器已超过使用期限。由于该电梯维保合同为全包合同,单次半月保也无相关费用凭证,故当事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3万元。 资料显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50030万人民币。该公司由通力电梯(香港)有限公司(KONE ELEVATOR(HK)LIMITED)全资持股。截至目前,通力在中国拥有超2万名员工,累计发货量超100万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