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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时间:2022-06-08 6月8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稳住经济大盘的安排部署,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根据聊城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稳住经济运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若干意见》,现已正式出台。意见共分6个部分23条,其中提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因疫情影响开发建设进度的商品房项目,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前提下,其一次性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规模可适当降低;对因配套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延迟交付的楼盘,可采取灵活方式先行验收;房企申请住房公积金楼盘项目准入合作的,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27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在本市购房时,享有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引导商业银行下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提高银行贷款发放效率。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实际缴纳契税数额的20%发放“消费券”。 |